东北网8月18日讯 怀疑自己的女朋友与前男友发生关系后,男子难消心中怒气。为了“复仇”,男子用女友手机,以女友的名义,将其前男友,约到公园内,并将其打伤。
虽然解了气,但是却因为伤人触犯了法律。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看女友微信发现暧昧对话
家住龙凤区的晓楠,有一位漂亮的女朋友,俩人相处时间不算短了,晓楠始终奔着结婚的劲儿,和女朋友相处。
可是,就在前不久的一天中午,晓楠无意间摆弄女朋友的手机,看到女朋友与一男子的微信暧昧记录。这事儿,引起了晓楠的怀疑。趁女朋友不注意,晓楠假借女朋友的身份,与男子聊了起来。
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与男子聊天的过程中,晓楠了解到,女朋友可能已与该名男子发生了性关系,这让晓楠火冒三丈。
此后,晓楠无心做任何事,别人与自己的女朋友发生关系,这是欺负到自己头上了,怎能善罢甘休?晓楠心里开始盘算起“复仇”计划。
借女友之名实施复仇计划
盘算好了以后,晓楠又用女朋友的手机,在微信中以女朋友的身份,将男子约到一处街心公园内。
晓楠与女友的男友相约来到街心公园后,女友的前男友才知道上了当。当他准备尽早离开时,却已经没有了机会。
此时,早有所准备的晓楠,用拳头击打男子的面部,并用脚踢打男子头部及身体,致使男子鼻部、眼部等身体多部位受伤。
后经鉴定,男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过后,晓楠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诉机关认为,晓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憋屈男子”犯故意伤害罪入狱
龙凤区法院审理后了解到,晓楠使用其女朋友手机微信,与被害人刘某聊天,因被害人称曾与晓楠女朋友发生过性关系,于是晓楠以女朋友的名义,约被害人公园内见面。结果,被害人被晓楠打伤。
案发后,晓楠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15000元,已履行完毕,同时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龙凤区法院认为,晓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后果,依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晓楠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晓楠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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