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十类国企“走出去” 加强产业对接和融合

2016年08月18日 17:22   来源:福州日报   

  昨日,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刘捷明在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时提出,福建将省属企业“走出去”发展作为“十三五”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鼓励十类省属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产业对接和融合。

  为推动传统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省属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我省鼓励建筑施工、基础设施、钢材、水泥、清洁能源、船舶修造、交通物流和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和海洋产业等企业抱团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记者 朱毓松)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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