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8月19日电 (张海雯)记者19日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该省全面完成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此次摸排,共排查出农村“三留守”人员共3.2万人,其中留守儿童1.8万人。
今年4月,青海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青海省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农村留守儿童及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下称“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相关工作。此次摸底排查工作从4月开始至7月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数据汇总、分析上报四个阶段。截至目前,青海省摸底排查工作已全面完成。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马丽雅介绍,经过此次摸排,全省共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8180人,其中在校生12293人,幼儿园2875人;残疾人215人;无户籍220人,留守儿童总人数占全省农村符合条件未成年户籍人数的2.11%;排查出农村留守妇女共3576人,占全省农村符合条件妇女户籍人数的0.38%;排查出农村留守老人共10508人,占全省农村符合条件老人户籍人数的2.9%。
“汇总表显示,青海省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海东市及西宁市所辖三县,留守妇女相对集中在海东市及黄南州两地,留守老人在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三地相对比较集中。”马丽雅说。
据悉,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由各地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县级教育、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全面开展,将摸排数据同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系统中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公安机关户籍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完成了汇总上报,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台账,同时,采集数据及基本信息全部录入《民政部农村留守儿童数据采集软件》,形成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州、县、乡三级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力量实行精准关爱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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