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福建实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方案:让群众共建共享绿色福利

2016年08月23日 16:12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8月23日电 (詹托荣)“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生态省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中央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要求和新期待。”2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林向东在介绍刚刚出台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福建实施方案》)时如是表示。

  今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实施方案》,8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福建实施方案》。

  23日,媒体全文转发《福建实施方案》。当天,林向东在介绍《福建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时说,《福建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福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对于解决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更多绿色福利,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福建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率先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对照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阐明了支持福建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福建实施方案》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阐明了福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三大意义,即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培育加快绿色发展新动能、开辟实现绿色惠民新路径。

  《福建实施方案》也明确了指导思想,即充分发挥福建省生态优势,以率先推进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集中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着力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同时,《福建实施方案》还明确战略定位,即建设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的先导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行区;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示范区、绿色发展评价导向的实践区。

  此外,《福建实施方案》还明确试验区两阶段的主要目标,到2017年,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草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

  《福建实施方案》也部署了6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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