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

2016年08月24日 16:21   来源:福州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建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将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体现了有关生态文明改革试验的诸多特色亮点。一方面,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一些目前尚缺乏成功案例和经验的重点、难点领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的路子。另一方面,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开展一些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如继续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和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等。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走出了一条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绿色发展道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

  2016年上半年,我省Ⅰ类~Ⅲ类水质占比95.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6.3个百分点;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6.6%,均达到并优于国家要求;9个设区市平均达标天数占比97.7%;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厦门、福州上半年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居第3位、第11位;森林覆盖率达65.95%,是全国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我省将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样板”。(记者 蒋雅琛 莫思予)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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