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都被判刑了,其掌握的银行卡里还有几十万块钱无法定性。日前,南京秦淮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法官提醒,不管诈骗的金额多小,都要报警,因为积少成多,涉案金额每多一块钱,都是对骗子的打击。受骗不报警,骗子很高兴,因为不仅刑期少,出来以后还有余钱花。
在北京租房的老外都上了骗子当
这起诈骗案的被告人名叫梅准。梅准1987年11月出生于湖南岳阳,只有小学文化。检方指控,2014年11月以来,梅准携带群发手机短信息设备,至南京、杭州、北京等地,向不特定人发送内容为冒充房东,要求房客向指定账户汇入房租的诈骗短信,先后骗得52名被害人汇入款项29万余元,后接受汇款的银行卡被警方冻结,梅准实际骗得人民币26万余元。记者看到,检方用了足足5页正反面打印的A4纸,才把梅准的52笔诈骗事实全部列完。在这些诈骗事实中,最少的被骗500余元,最多的被骗8万余元,其中还有一位在北京租房居住的来自西班牙的老外。
起诉书中所说的“群发手机短信设备”,就是所谓的伪基站。这种设备能够暂时覆盖手机网络运营商的信号,临时“接管”其覆盖范围内的手机,然后将诈骗短信发送到受害人的手机上。这种短信的发送完全是随机的,能不能收到短信,全看被害人的手机是否在伪基站信号覆盖范围之内,如果正好在覆盖范围之内,而且正好赶上机主交房租的当口,警惕性低的人就非常容易被骗。事实上,这些被害人就是这样被骗的,他们看到手机上发来“你好,我是房东,手机换号了,你存一下。还有,明天请把房租打我爱人卡上,XX银行:62122XXXXX003”这样的短信,就毫不犹豫地中招了。记者看到,也有不上当的人,在梅准的手机里,有人这样回他:你屎吃多了吧。
很多人不报警让骗子捡了大便宜
南京秦淮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梅准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于不久前判处梅准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在办案过程中,法官发现,警方根据现有能查实的受害人情况查封的金额为29万余元,而在梅准掌握的银行卡中,还有好几十万的资金沉淀在里面。对于这些钱的来源,尽管明眼人对此都心知肚明,但是,毕竟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所以其性质没有办法确定。在目前的情况下,警方的查封是有一定期限的,到了一定期限之后,这些钱自动解冻,其支配权就回到了梅准的手里。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梅准又退出了16万现金,之后再也不肯多退一分钱。
法官告诉记者,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一些受害人没有报案,有的可能是嫌麻烦,有的可能是因为金额少,还有的可能是对追回损失不报希望。法官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虽然有的人被骗的钱不多,但这是对单个受害人而言,如果很多受害人累积,其数目就会非常可观,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就是沉重打击。很多人不报案,最后的后果就是被骗的钱躺在犯罪分子的银行账户里找不到主人,最后不但帮助犯罪分子减轻了处罚,还白白便宜了他们,让他们出来之后还能继续花。所以,受骗不报警,骗子最高兴,报警了不一定能追回,但不报警,钱就永远追不回。(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刘娟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