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辆“公车”等你来拍!福建公开拍卖公车改革取消车辆

2016年08月29日 17:13   来源:福建电视台   

  根据福建省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公车改革期间,省直机关取消车辆已全部封存停驶,近期将分三批对取消车辆进行公开拍卖。

  其中第一批拍卖的车辆涉及奥迪、帕萨特、本田、丰田、别克等众多品牌类型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约150辆。

  目前第一批拍卖车辆的鉴定评估工作已完成,将于8月31日起分别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等3家中标拍卖机构组织第一批三场拍卖会。

  有意竞买者需将每辆1.5万元竞买保证金汇入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拍卖车辆集中停放在省奥体中心东北角(北门)停车场展示。

  第一场拍卖会

● 时间: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

 

  ● 地点:福建龙都大酒店三楼会议室(福州市尚宾路32号)

  ●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下午16:00前(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 拍卖机构: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591-87848096 87873315

  ●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30层

  第二场拍卖会

  ● 时间:2016年9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

  ● 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平台

  (http://www.caa123.0rg.cn)

  ●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31日(工作时间)

  ● 拍卖机构: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8649802767 15859088005

  ●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第三场拍卖会

  ● 时间: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

  ● 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平台

  (http://www.caa123.0rg.cn)

  ●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下午17:00前

  ● 拍卖机构: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591-87848560

  ● 联系地址:福州市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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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单位能留几辆车

  2015年12月8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福建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

  省直机关各单位原则上按每50人保留1辆的标准,保留1-5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省、市、县三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分别不超过现有车辆编制数(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40%、60%和70%。

  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除此之外,中央规定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用车保留比例分别不超过现有车辆编制数的30%、50%和60%。

  取消公车,给予公务交通补贴

  福建省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为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六档,补贴标准分别为:

  ● 厅级——1690元/月

  ● 正处级——1040元/月

  ● 副处级——920元/月

  ● 正科级——650元/月

  ● 副科级——580元/月

  ● 科员及以下——500元/月

  取消的公车去哪儿了?

  上交入库

  在接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核准保留车辆的通知后,应在1个月内,将取消车辆封存停驶,移交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集中处置。

  集中处置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置方式。取消车辆部分评估后,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用于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车辆租赁公司,按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对黄标车和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老旧车辆,实行强制报废,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解体。

  公开拍卖

  由拍卖机构公开竞价出售。底价以鉴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基准价,实际成交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价,处置收入上缴省级国库。

  车辆交接和账目调整

  拍卖机构或产权交易机构上门统一交接车辆。各单位应及时调整资产、财务账目。

  据悉,第一批拍卖结束后,第二批、第三批拍卖将适时进行。

  来源:福建新闻联播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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