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 首本不动产证书颁出

2016年08月29日 21:29   来源:东北网   

    29日,在哈尔滨市市民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哈尔滨市向市教育局颁发了市区内首本编号为D2300010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市本级9个区(17个分中心)将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自此,全市所属9区9县(市)全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外服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实行统一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全市将对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等依法实施统一登记。

  据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洪斌介绍,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工作中统一使用了由国务院授权、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其他证书将不再发放。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力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哈尔滨市本级和县(市)将按照规定,采取“登管分离”的原则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据悉,过去,我国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部门,要到房产、国土、农业、林业、畜牧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多个证件。不动产权证书集成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多个证书,减少了政府行政成本,提高了政府治理效率、水平和公信力。

  哈尔滨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本级9个区按照市政府要求,房产交易、土地转移、不动产登记在一个大厅合署办公,实现“‘一站式’、规范化服务”。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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