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 去年12月29日早晨,肥东县白龙镇洪桥村村民发现,平时总是早起的五保老人朱大爷被人杀害,浑身是血(本报曾报道)。昨日,杀害朱大爷的张某在合肥市中院受审。
张某1997年出生,去年12月26日晚,张某进入朱大爷家盗窃,偷出朱大爷衣服后,发现衣服口袋没有财物,他将衣服扔进废弃的沼气池后逃走。朱大爷醒来发现家中进小偷,告诉了几位村民,也是提醒大家。
住在朱大爷家附近的张某害怕朱大爷继续宣扬此事,更害怕他报警,当年12月28日晚上21时许,张某再次进入朱大爷家中行凶,致朱大爷昏迷。
张某拖拽老人到废弃沼气池旁,发现老人还有气息,又持砖块击打,将老人抛进沼气池,用衣服和黑色瓦片覆盖后逃离。
归案后,张某进行了精神鉴定。鉴定部门认为,张某虽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但案发回家将染有血迹的衣服、鞋子洗掉,显示其对自身作案行为的后果及性质能认识。整个作案过程显示其对自身作案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均存在,因此,评定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认为,应以盗窃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张某刑事责任。张某表示认罪悔罪。朱某某的家属要求从严判处张某,并索赔丧葬费等4万余元。张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赔偿的经济能力。
据了解,在此案侦破过程中,警方在朱大爷家附近发现一处可疑人粪,警方采集同村人血样调查,经DNA检验比对,最终锁定了嫌疑人。
此案未当庭宣判。(实习生 王家丽 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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