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扔垃圾砸伤女子 侵权人不清或全体住户担责

2016年09月05日 07:57   来源:北京晨报   

  家住北京通州次渠北里三区8号楼1单元的张女士称,9月1日晚在自家单元楼下被高空抛落的垃圾砸到,医生诊断为头外伤神经反应、软组织损伤。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张女士目前仍在输液治疗,医疗费已达4000多元。物业称,事发后就去楼内逐户排查,暂未发现垃圾是哪户居民所抛。律师表示,如查不清具体侵权人,楼上所有具有加害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都需担责任。

  高空抛垃圾砸伤居民

  张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晚9点多,他与爱人刚走到8号楼1单元楼下,突然有东西从上空掉下来,刚好砸到了爱人的头部,“被砸几秒后我们才反应过来,当场报了警。等待警察过程中,她就开始不停呕吐。我检查了那个塑料袋,里面装着麦当劳饮料杯、几块摔碎的冰块以及一些剩菜汤。”

  刘先生告诉记者,民警赶到后,他先将爱人送回家中休息,后与民警一起来到了附近麦当劳店调查外卖订单。由于闻到泼出来的菜汤有酸味,民警在麦当劳员工的协助下查询了上月29日至本月2日的所有订单,均未发现收货地址为该小区8号楼1单元的外卖订单。

  订单查询无果后,刘先生于次日凌晨回到家,带着当时出现头晕呕吐及心慌症状的爱人来到通州区潞河医院,做了头部X光片及心电图检查。记者从刘先生提供的医院诊断书中看到,医生初步诊断为头外伤神经反应,软组织破损,医生建议不适及时就诊。

  逐户排查无人承认

  刘先生说,当时从医院检查后,他们回家休息,但妻子一直呕吐不止,“2日中午我就带着她再次来到医院,做了头部核磁共振和颈部DR检查,骨科医生诊断为颈部软组织损伤,医生告诉我这些症状多是脑部受到坠物所致。”刘先生告诉记者,医生前后做了三次检查,之后开始输液治疗。“5支药就1420元,这还不算输液费、检查费,目前已花了4000多元了,之后还要带她去医院输液。”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刘先生居住的小区由北京育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公司工作人员称,9月3日下午1点半,工作人员与刘先生对1单元住户进行排查,“我们挨家挨户排查,并没有人承认1日晚抛过垃圾。”

  记者看到,张女士居住的单元楼共16层,距单元门20米左右的草坪有一个摄像头,摄像头高约5米。刘先生来调过监控,能看到当晚他爱人被砸的画面,但监控摄像头高度有限,看不到楼上扔垃圾的画面。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公司就张贴过禁止高空抛物的通知,会派相关人员调高监控摄像头高度,加强监控。

  ■律师

  查不清侵权人都得担责

  张新年律师表示,如查不清具体侵权人,则楼上所有具有加害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都需担责任。张女士报警之后,如果经调查排除了人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但是,在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上,《侵权责任法》基于对潜在的高空抛物行为的事前预防以及利益平衡,采取了较为特殊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能确定具体的抛物人,由抛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查明抛物人,除了能够提出反证的,则楼上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另外,张新年律师还强调,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管理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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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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