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警称遭两男强奸 原来是不想付50元酒水钱

2016年09月19日 14:05   来源:银川晚报   李海盼

  9月15日凌晨2点,西夏区公安分局贺兰山西路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声称在贺兰山农牧场附近的一家KTV遭到两名男子强奸。

  这位20多岁的女子口气非常着急。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一家KTV的二楼找到了报警人李娟(化名)。

  据李娟讲,她今年25岁,几个月前从石嘴山来到银川,一直在银川火车站、西夏区怀远市场附近游逛,没有固定工作。当晚,自己在KTV内被一起吃饭的两名男子强奸。但当问及一些细节,李娟却闪烁其词,这引起了办案民警的警惕。

  经过再三询问,李娟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9月14日晚李娟在西夏区兴盈市场闲逛,遇到3名陌生男子搭讪,就和他们一起乘坐出租车到某KTV内喝酒唱歌,一直到15日凌晨2点,4人决定离开。酒水加水果总计花费200元,3名男子拿出150元以后离开,但李娟认为3名男子应该支付全部费用,于是报警称自己被人强奸,想借此报复。

  了解情况以后,民警对李娟报假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李娟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本报记者 李海盼)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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