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陕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2016 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了解,此次测评的范围是陕西全省普通高校2016 级新生,测评工作在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领导下进行,由陕西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撰写全省测评报告。各高校根据实际自行组织本校的新生心理测评、培训主试人员、分析处理测评数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约谈和撰写本校测评报告等。因条件限制无法独立完成测评工作的高校,请及时与培训基地取得联系,由基地协助完成。
测评工作在学生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将建立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有效控制;要针对不同群体的学生分门别类地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通过开展个体咨询、重点干预、团体辅导、专题讲座等活动,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不断提升。
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业人员统一存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和向外泄露学生个人测评信息,测评结果不对学生的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