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高峰)21日,宿迁市委宣传部、信用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对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一批企业因失信受到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方面的限制和惩戒,有4人因交通失信被原用工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张某某是宿迁汽车客运站的一名大客车驾驶员。2015年7月,张某某因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新扬高速上倒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后罚款200元记12分。根据相关规定,张某某的个人交通信用等级被评为较重失信。宿迁交警支队将其失信信息抄送到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并由其通报至所在单位。宿迁汽车客运集团按相关规定,将张某某予以辞退。
去年10月底开始,宿迁市经信委(信用办)协调市直39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联合惩戒门类及范围等。该市通过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专线传输等方式共享信息。据宿迁市经信委调研员张宝林介绍,2015年以来,该市已有72家企业及59名个人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参与招投标;4人因交通失信,被其用工单位解除聘用关系;31家企业因失信,被银行限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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