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近日发布《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满足条件的可就地高考,力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一大痛点。
该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以接受义务教育,按规定就读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民办中学,在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可以就地参加高考。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其中,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