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省检
新闻背景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多发。2016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75件507人,同比件数上升2.23%,人数下降3.8%;依法提起公诉217件404人,同比件数下降9.58%,人数上升10.68%。其中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87件348人,起诉集资诈骗罪案件30件56人。
在一张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备注利息和本金,就成了投资者在陈尚梅这里的“存款单”。看似不可思议,但陈尚梅凭借的就是她的“名气”。生意上的成功给陈尚梅代带来了更多光环:她曾被选任为扬中市第九届政协委员、扬中华商会理事长。在她这儿存钱的,有叱咤商海的生意人,也有省吃俭用的普通农民,更甚者,为了吃“高额利息”,不惜卖房子、借钱。从2009年至2014年,陈尚梅向8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2016年4月21日,历时两年、曾在整个扬中市轰动一时的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最终,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获刑9年。
励志女老板的成名之路
在扬中市,提起陈尚梅的大名,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年59岁的陈尚梅曾被誉为“励志”女老板,只有小学文化的她,当过服装厂工人、做过干洗店老板,50多岁又进军食品行业“淘金”,创建了江苏广源豆制品厂,成为该市企业家典范。
陈尚梅很有金融头脑,起初,她在经营一家干洗店时,便开始在周边亲戚朋友中进行小额集资,作为流动周转资金,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利息,到期连本带利就能结算。由于待人热情,陈尚梅积攒了一定的好口碑,很多老百姓对她信任有加。
后来,扬中市的干洗店渐渐多了起来,陈尚梅也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就把目光投向了食品行业,成立了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
2013年更名为江苏广源食品科技集团,经营范围也从生产销售豆制品等扩大到饮食、物流等领域,一度成为镇江的农业龙头企业。生意上的成功也给陈尚梅代带来了更多光环:她曾被选任为扬中市第九届政协委员、扬中华商会理事长。
高额回报引发集资狂潮
由于之前就有过集资经验,并且从中尝到了“甜头”,陈尚梅打算进一步拓宽自己的集资之路。在一张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备注利息和本金,就成了投资者在陈尚梅这里的“存款单”。高额的利息回报,加上扬中华商会理事长、政协委员等亮丽的光环,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增加了对陈尚梅的信任砝码,在800余投资者中,除了叱咤商海的生意人,还有省吃俭用的普通农民,有更甚者为了取得所谓的“高额利息”,把房子卖了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借钱投资。这些钱最终都进入了陈尚梅的私人腰包。
据悉,陈尚梅在2011年借贷就达到2500万,需要支付利息500多万;2012年借贷达到4000万,需要支付利息1000万左右。由于无法按时支付利息,陈尚梅开始找借口拖延时间,此时,一些警觉的投资者开始讨要本金。
由于无法偿还本金和支付更多利息,陈尚梅谎称企业需要资金周转,继续向更多的人借钱。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2014年下半年,由于陈尚梅无法再借到更多的钱,最终导致案发。
非法吸收存款换来牢狱之灾
2014年12月3日陈尚梅被逮捕。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陈尚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生产经营、投资为名,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陈尚梅以出具借款凭证,承诺年利率20%、30%不等的方式,共计向800余名受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尚梅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陈尚梅主动投案。法院一审判处陈尚梅有期徒刑9年,罚金45万元。
检方提醒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行为?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法律是予以保护的;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从司法办案情况看:
1.下列非法集资行为较为常见,应当保持警惕:以投资、理财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以经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采用高息借贷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以虚假转让股权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等。
2.遇有下列宣传方式,应当保持警惕: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等举行的“投资”推介会;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通过向不特定人员发放广告宣传单吸引投资、理财;通过人与人之间口口相传的方式广罗投资、借贷对象等。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