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冬供热陆续打压试水 暂停恢复供热截至9月底

2016年09月27日 16:14   来源:城市快报   陈欣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陈欣 天气转凉,还有一个多月天津就要进入供热期。为保证今冬供热正常,天津热力公司陆续启动打压试水工作,并对采暖设施进行检查。在此提醒市民:注水期间家中要留人,发现跑冒一定要上报检查,以免影响正常供热。

  如何检查暖气漏水?

  注水时,听到水流进暖气的声音后,可用手摸暖气的阀门和管线的接口处,如感觉潮湿甚至滴水就说明有漏水现象。即使有轻微的漏水也要及时向供热单位报修,否则一旦进入供热期,压力增加后,容易造成暖气爆裂,发生伤人损物的问题。提醒市民,千万不要擅自改动自家供暖路线,有问题联系相关专业供暖公司解决。

  暖气不热该怎么办?

  每年刚开始供热时,对室内每片暖气进行放气,以防管道气堵影响热力循环。如果自己不能放气,可找物业协助放气。

  咋办暂停恢复供热?

  办理停热业务或恢复用热业务的截止日期都是每年9月30日,市民需向所属供热站提出书面申请。如办理停热,要与供热站签订停热协议书,明确约定停热时间、停热处理方式、协议期满延期等内容。办理暂停供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实施范围包括供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办理暂停供热后,如果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老房主需同时到供热站办理变更手续,如有欠费需要补齐。办理恢复用热,最少也是一个供热期,此外,需先补齐欠费。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用热户暂停供热期间,每个供热期需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如办理永久停热,可免交热能损耗补偿费。由于一旦办理了永久停热,便再也不能办理恢复用热,因此市民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此外,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未出保的新建居民住宅,不能办理暂停或停止供热。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