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福州市政府印发《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将地产开发商竞买土地保证金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付款比例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支付50%,其余在90天内全部付清。
对居民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适时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及使用政策。
《通知》还指出,将结合“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力争三年内市本级住宅土地供应量在原有年度供地计划基础上增加20%以上。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低于12个月(含12个月)的县(市)要相应调整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量。(记者 谢婷)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