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细则今起征求意见
继北京、上海公布网约车实施细则之后,全国多个城市相继公布方案。
昨日,宁波发布了《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细则11月1日起施行。
很多城市对网约车提高了门槛,直接将外地车“拒之门外”,外地司机直喊“蓝瘦,香菇”(网络语言难受、想哭)。相比之下,宁波的网约车《征求意见稿》要宽松一些,网约车司机没有局限宁波户籍,如果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经考试合格一样可以开网约车。
□通讯员 余明霞 方新年 记者 薛曹盛 摄影 记者 张培坚
驾驶员未限制宁波籍
持居住证6个月能开网约车
在一些城市公布的网约车细则中要求,网约车司机需本地户籍,外地人被限制从事网约车经营。相比之下,宁波的要求更为人性化。
如何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
1.司机可以是宁波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经考试合格就可成为“网约车”的司机;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特别要注意的是,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还应在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被吊销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6.车辆属于个人所有,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出租汽车或网约车。
网约车使用年限最长8年
购置税计税价在12万元以上
很多市民都注意到了:现在经营网约车的车辆似乎越来越廉价了,3—5万左右的车辆很常见,中档车都很难看到了。一些网约车司机直言,10几万的私家车从事网约车不划算,随便买辆二手车做生意最实惠。但以后,开网约车就不能这么任性了。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网约车车辆需要满足以下准入条件:
1.本市号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
2.燃油、清洁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
3.新能源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综合工况续航里程200千米以上;
4.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12万元以上;
5.车辆行驶证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4年;
6.车辆符合节能环保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满足本市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7.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或网约车;
8.车辆性质要转为营运;
9.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
网约车平台对乘客先行赔付
这两年,市场上冒出了很多网约车平台公司,诸如滴滴打车、优步、曹操专车等。《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比如,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的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在本市依法纳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购买履行承运人责任的相关保险,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按规定,网约车运营服务应当实行单班制,按照注册车辆规模,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以配备相应比例的机动驾驶员。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及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服务质量投诉,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提供网约车服务时,应当向乘客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车型、颜色、使用年限等信息。
宁波将如何来监管这些平台?
市和县(市)区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一个司机往往接入多个网约平台。按规定,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车辆接入网约车平台不得超过2个。
运价需明码标价并提供发票
乘客发现不符,可拒绝付费
网约车数量规模和运价实行市场调节。根据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建立运力规模动态监测机制。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对网约车数量和价格实行临时管控。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并向乘客提供发票。计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布。网约车应当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
当然,对乘客一样有约束。乘客需按照约定标准及方式支付车费,无正当理由不得爽约。如果乘客发现车辆牌照号码或驾驶员信息与预约时不符的,可以拒绝乘坐、付费或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举报。
合乘费不高于基础运价50%
合乘服务不超过4次/日
在时下的网络约租车平台上,大多有顺风车或拼车功能,一键拼车能享受更低廉的价格。
《征求意见稿》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但是,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驾车出行信息
2.合乘提供者需要合乘人分摊出行成本的,按照只计里程不计时间的原则,分摊每公里合乘费用不得高于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基础运价的50%(含多人拼车),不得向合乘者收取其他费用;
3.每辆私人小客车、每个司机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
4.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目前,宁波传统出租车每公里的基础运价是2.4元。这就意味着,如果是10公里的路程,拼车的价格就不能高于12元。如果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根据乘客意愿提供车辆和驾驶员,或者收费标准、服务频次超过上限的,均属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规查处。
今起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持续到10月19日
《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今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将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nbjt.gov.cn/和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网站http:/www.nbcsky.com/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持续到10月19日。
1:热线电话:(0574)81850285(工作日9:00-11:45,14:00-17:30),(0574)81851232(双休日)
2:电子邮件请发:nbcskg@163.com;信函请寄:宁波市江东区通途路838号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邮政编码315040,请在信封上注明“网约车政策意见建议”;传真请发:(0574)81851221。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