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两证整合”试点工作

2016年10月13日 17: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为外专服务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河北省今年起作为国家第一批试点省份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两证整合”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天津、河北等10个地区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将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做好两证整合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创新政务模式,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体系。作为试点省份之一,日前河北省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两证整合”试点工作,这将进一步破除现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体制存在的职能交叉分散、管理多头、政出多门、沟通不畅等诸多障碍,有利于减少重复审批、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外国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两证整合”主要任务

  实施分类管理。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明确的分类标准,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即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外国普通人员。在分类的基础上,实现科学有序管理。

  简化归并材料。除个人护照、电子照片外,通常需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工作资历证明、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申请人所持有效签证等材料,不再提交申请函、许可证申请表、许可原件或存根、中外文个人简历、聘用意向书等材料。同时,为外国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外国高端人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入境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压缩工作许可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入选国家和河北省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其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或学历证明等可采用承诺制。

  统一证件管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书》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实行电子化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实现一人一码、终身不变,动态管理记录在华工作管理、服务、信用记录等情况。

  优化审批流程,逐步实行委托办理。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制定审批细则,使用全国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网上办理,用“信息跑路”代替“人员跑路”。2017年4月起,逐步将审批手续委托给各市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切实方便用人单位。

  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监督管理。创新行政许可管理方式,加强大数据政务运用,逐步实现与外事、公安等部门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和在河北工作外国人信用体系,实现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精确监管。

  建立统计制度,动态掌握外国人来冀工作情况。通过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和办证系统,并通过加强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检查和监督,力争实现对外国人来冀工作的动态管理和数量结构的动态统计。

  “两证整合”实施步骤

  试点初期阶段。2016 年10 月1日至31日,做好用人单位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在线注册账号。

  正式试点阶段。2016年11 月至2017年3月,正式启用《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

  委托办理阶段。2017年4月1日起,除中直、省直驻石单位外,其它单位的来华工作许可手续逐步委托给所在市外国专家局办理。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证件。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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