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清远一家公司存在涉及职业危害的部分员工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等诸多违法事实,受到了合计壹拾万零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6月23日,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会同佛冈县安全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立(佛冈)木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涉及职业危害的部分员工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等违法行为。
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已对其作出警告,三项合计壹拾万零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上述三项违法行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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