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玲玲 屈琪淇)10月13日上午,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举办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背景、全市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下段工作的重点,宣传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
吴凯介绍,宜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自今年1月正式落地实施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自1月4日颁发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以来,全市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及证明6.7万份。为了协调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将房产、林业承担的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划入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实行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信息平台“三统一”, 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同步全域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豋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凸现了阶段性成效。“四统一”即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归口办证。将土地、房屋、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局。统一不动产登记簿册,推进“不变不换”有效衔接。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之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今后,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证书》、《不动产权证明》。统一登记依据,对不动产的登记进行统一。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提高办证效率。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统一建设标准,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全业务网上办理。
国土部门在推进市县同步全域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开展便民服务,优化办证流程,提升办证服务水平,同时建立房地一体化测绘机制,实现同步测绘受理和缴费,一次性发放测绘结果。
未来,宜昌市国土部门将推进“老证”“新证”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信息共享,充分利用 “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与公积金、税务、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还将进一步做好与房产交易工作无缝对接,并优化流程精简缩时,便民优化服务提速增效,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预告登记等办理时限由法定工作日压缩50%以上,当场办结查封、异议、更正、注销登记,转移登记将压缩至1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将压缩至6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