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女生怀孕父母助其弃子 三人因遗弃罪被判刑

2016年10月21日 14:28   来源:扬子晚报   王国柱

  19岁的扬州籍女大学生小敏(化名)与一名山西籍男子“恋爱”怀孕。今年6月1日,小敏在父母的陪同下生下一名男婴,并一同将刚出生才五天的孩子,遗弃在泰州高港一家超市前的一辆电动车上。18日,小敏及其父母三人因遗弃罪一起站在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今年6月5日晚9点,泰州市高港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当地大润发超市前一辆电动车踏板上发现一名男婴。民警经过调查找到了孩子的母亲小敏。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后,小敏一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在无锡一所大学读大二的小敏供述,她去年6月到泰州的一家工厂打工,认识了一名23岁的山西男子,两人谈起了恋爱。开学后,两人分了手。今年3月份,小敏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害怕被同学知道,一直穿宽大的衣服遮着。今年5月30日,小敏腹痛得厉害。6月1日一大早,她实在受不了,才打电话给妈妈,父母随即将她送往医院。刚到医院半小时,小敏就诞下一名男婴。孩子出生后出现了窒息现象,尽管抢救成功,但情况还是不太好。医生建议小敏把孩子转到大医院治疗。但面对高额的医药费,小敏和父母最终决定把孩子遗弃在泰州高港大润发超市附近。

  18日,泰州市高港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敏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其父母构成共同犯罪,小敏及其父亲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其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记者获悉,孩子目前被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 扬子晚报记者 王国柱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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