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警樊龙生前与同事施救轻生人员现场。陇南公安摄
图为民警樊龙生前与同事施救轻生人员现场。陇南公安 摄
图为警方为樊龙举办了送别会,沉痛悼念这位人民公仆。陇南公安 摄
中新网兰州10月25日电 (李宁 崔琳)甘肃陇南武都区公安局24日披露,2016年10月23日23时57分,该局指挥中心指令巡警大队民警樊龙与其两位同事成功施救一名跳江女孩。然而,由于樊龙在施救过程中消耗了大量体力,加之天黑水冷、江水较深且水流湍急,他不幸被卷走,最终因抢救无效牺牲。据了解,樊龙生前曾多次救助轻生人员。
现年30岁的樊龙,于200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曾在空军某空降兵部队服役;退役后于2011年1月被安置在甘肃陇南武都区公安局巡警大队工作;2015年起任巡警大队第一中队副中队长。参加工作以来,他认真履职,冲锋在前,出色地完成了众多任务。
2016年1月23日11时许,樊龙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武都区城郊旧南桥上一女子欲跳河,请求救助。接警后,樊龙立即带领其他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他们看到该女子坐在离江面三十多米高的桥拱洞口,救援难度大。
樊龙安排部分民警在桥上面对该女子进行劝导,其余民警在桥下接应。在该女子不听劝导、跳河的那一刻,樊龙与同事也随即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将该女子救出。后经了解,该女子系外地人,因感情问题想不开,她在当地又没有亲戚朋友,所以轻生。
就是这样,樊龙生前曾多次施救轻生人员、失足人员。据陇南武都区公安局介绍,他参加工作五年以来,共参与处置各类110警情2145次,开展街面巡逻1032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6人,抓获逃犯6名(个人单独抓获逃犯1名,抓获重大盗窃犯罪嫌疑人1名,破获盗窃案件39起),参与处置突发事件42起,制止街面纠纷118起,疏导交通120余次,救助群众21人、火灾事故6起,协助寻找丢失儿童12名,收缴管制刀具44把,未发生任何一起违纪、违规事件,是一名优秀的、深受辖区群众和大队其他民警拥护爱戴的人民警察。他还两次被评为全局先进个人,两次被评为全区优秀工勤人员。
24日,警方为樊龙举办了送别会,沉痛悼念这位人民公仆。同时提醒每一位民众:人生本就是一场修行,当个人面对困境时,应该勇敢一些、理智一些,珍爱生命,少一点类似伤痛。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