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旅游质监执法合作达成共识

2016年11月08日 11:00   来源:中国质量报   

  11月2日,长三角区域旅游质监执法合作会议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沪、苏、浙、皖4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区域旅游质监执法合作黄山共识》(以下简称《黄山共识》)。

  《黄山共识》认为,大众旅游时代业已来临,全域旅游实践日渐深入,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正在持续推进。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提高“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水平,长三角区域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必须强化监管、深化合作,加速形成“互联互通、互信互融”的新格局。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要素流动,《黄山共识》约定建立4地旅游质监执法资源共享关系,由各方明确日常联络员,构筑即时互动平台并保持畅通;在工作中应彼此要求,本着睦邻友好、互惠互利原则,提供或协助提供所在区域的旅游质监执法领域相应资源,实现包括信息、智力、管理等资源的流动共享。

  根据《黄山共识》,4地间旅游投诉快处机制正常运行将得到有效保障,彼此理解支持、及时配合办理,对他方提出请求的响应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在各方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查处跨区域案件过程中,相互沟通有序、步调一致,做到事前行动通气、事中进展通情、事后结果通报;鼓励辖区内旅游质监执法机构间强化合作,实施交叉暗访、协助取证、委托检查等,稳步推进长三角区域旅游客源地、目的地的一体化治理工作。

  4省市共同倡导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树立长三角区域旅游行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诚信待客、规范经营的整体形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平安旅游、诚信消费、理性维权;各省互为平台,在省级旅游门户网站实现4地旅游“红黑榜”同步披露、跨省(市)旅游诚信档案同步查询、重要旅游提示同步发布等。致力于打造长三角区域旅游业“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之品牌,并对彼此推荐的旅游品牌及等级、资质予以认可;为各方认定的品质旅游企业、优秀从业人员在当地推介等提供便利;鼓励引导4地的相关旅游企业、院校、社团等创新思维、共同发展,构建设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旅游质监执法及旅游质量的品牌形象、管理流程、执行标准及规范体系;在旅游质监执法职能范畴内,适时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的旅游创建与评选等活动。

  《黄山共识》指出,长三角区域各地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如案件查处、标准制定、政策出台和制度设计等,区域范围内应彼此予以借鉴并以适当的方式加以完善推广;强化同业间研讨学习和交流互访,结合实际对线上旅游等新业态如何监管和面临新问题如何应对等展开研究;鼓励并支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构建新型区域旅游质监执法理念和模式。

  《黄山共识》还约定,在一方遇见困难时,其他各方应在法律和职能框架内给予尽可能的帮助,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牵头或负责的重大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涉及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范畴的应急事件处理和大型活动组织调度等;不随意刊发转载涉及他方的负面新闻,以免造成舆论误导和公众误读;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为当事方提供发布官方消息和事件解读的网络等平台。 (记者李 辉)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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