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江苏“全省风景园林工作推进会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现场会”在宿迁召开。会议回顾了“十二五”期间江苏的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并对“十三五”的城市园林绿化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起,江苏将启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
据悉,截至目前,江苏拥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3个、国家园林城市21个、国家园林县城5个、国家园林城镇1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5个,国家重点公园15个,国家湿地公园6个。江苏省级及以上园林城市(县城)的比例增加到80%。
“经过40年的建设,江苏的城市园林绿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从多到好的过程。过去大家更注重园林绿化的形式,随着大家对生活的品质要求的提高,园林绿化更应该服务生活。”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刘大威介绍,江苏是全国率先完成园林城市省辖市全覆盖的,在此基础上,江苏提出了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
与国家园林城市评比中侧重城市的园林绿化指标不同,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对此,刘大威表示,生态园林建设有一定的标准,需要在园林城市建设的标准上转型升级,“需要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文化、更加关注生态。”
推进会上,宿迁住建局、南京市绿化园林局、昆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等单位交流了在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方面的心得体会。
宿迁市住建局局长彭伟表示,继2010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后,该市确立了2019年创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将以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作为抓手,紧扣“生态、精致、时尚”的城市定位,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
推进会期间,来自江苏各地区的园林(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观摩了宿迁市生态园林建设项目。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