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最差十城,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较差。环境保护部昨日(11月14日)向媒体发布了2016年1-10月和10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1-10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4%,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PM10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10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3%,同比提高12.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5%;PM10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1%。
1-10月,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邢台、保定、石家庄、唐山、济南、邯郸、郑州、衡水、乌鲁木齐和西安;10月,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邢台、唐山、保定、太原、邯郸、衡水、沧州、济南和北京。
1-10月,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惠州、厦门、福州、珠海、丽水、深圳、拉萨和中山市。10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舟山、福州、海口、惠州、台州、厦门、盐城、丽水、南通和深圳市。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1-10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1.2%,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5%;PM10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1%;O3浓度为1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10月,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4.1%,同比降低6.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3%;PM10浓度为1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9%;O3超标率为3.0%,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