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事故认定有异议 诽谤交警"上班喝酒"被拘3日

2016年11月17日 13:51   来源:云南网   冯蔚

  11月16日,记者从昆明交警支队获悉,一起事故中的当事人丈夫蒋某在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后,却投诉称民警上班期间喝酒。最后,蒋某因诽谤,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

  11月10日18时左右,一辆牌照为云A号牌的小轿车与一辆公交车在交警三大队辖区道路内发生“擦碰”。由于当事双方要求交警到现场处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

  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因此出警民警根据当事人陈女士所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陈女士对此有异议,没有在认定书签字并让其丈夫来处理。陈女士丈夫蒋某在要求交警修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果后,向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投诉,称“交警三大队交警上班喝酒。”

  接到投诉后,交警支队纪委立即介入调查,结果投诉并不属实。西山公安分局刘家营派出所随后介入,查明蒋某“恶意捏造事实诽谤执勤交警”事实成立,处罚行政拘留3日。

  云南信息报记者 冯蔚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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