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一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20个省份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和繁琐手续。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与过去相比,全国多地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开证明的数量已明显下降。不过,在一些地方,如“无小三证明”“家庭妇女证明”之类的“奇葩证明”还被要求出具,一些公证、银行等非政府部门成为索要证明的大户。
今年8月份,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对共计29类开证明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北京市目前取消、调整了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黑龙江省已在省级层面取消83种证明,其中包括合葬证明、未婚同居证明、癌症证明等;郑州市目前已明确取消了22项证明,其中包括外伤证明、同意骨灰取走证明、健康证明等。
有的地方则为证明列出“准入清单”。广东省佛山市目前已完成1930项审批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在社区、村居层面列出77项村居事项列表。惠景社区居委会主任李俏丽介绍说,现在,社区只能开具事项清单中的证明事项,清单外的不能随便开。
随着取消“奇葩证明”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一些地方的社区、派出所开具证明的数量已经明显减少。洛阳市民政局曾统计,清理整顿前,洛阳市社区经常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的项目40余项,平均每个社区一年出具的各类证明在200份以上。洛阳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清理整顿后,社区出具证明项目将减少到27项,预计每个社区开具证明的数量将减少三分之一。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黄小龙介绍, 2012年以来,佛山各级公安机关每年开具的各类户籍证明大约31800份;去年9月到今年9月,开具的各类证明6000多份,只有过去年平均数的五分之一。
记者发现,虽然目前开具证明的数量比之前有所减少,但是“奇葩证明”的需求仍很旺盛。
公安部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然而,不少企业仍然要求求职者个人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继承遗产证明、无小三证明、无继子证明、无养子证明、无私生子证明、无干儿子证明等各种关系证明,仍然让派出所民警头疼不已。而这些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中就早已提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
据了解,东部某市曾统计,全市总共有24项事项需要群众提供社保证明,其中政府部门22项、非政府部门2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的法律依据,仅仅是部门的通知或决定。比如,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其中第六条规定相关单位需要“有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但该市除了要求专业资质外,还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另外,模糊条款也为“奇葩证明”提供了生存空间。佛山市行政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蔡国雄说,在一些法律法规中,往往附有兜底条款,规定需要提供证明的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成为一些部门随便要求群众提供证明的依据。
记者发现,一些地方取消“奇葩证明”的政策,主要针对政府部门,对社会机构还没有覆盖,由此产生“一边不开,一边还在要”的窘境。
郑州市民刘珍珍为办理房产处理需要委托证明。公证处要求她出示单身证明,称是对她权利的保护。但是民政局已经不再办理类似证明。刘珍珍认为,清理“奇葩证明”不应该使老百姓陷入两边“踢皮球”的困境。
据了解,今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明确继承房产不用公证。广东某市一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其中子女关系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7月之后,虽然不再强求这些证明,但因相关细则暂时还没有出台,出于谨慎考虑,公证继承方式仍需要出具无非婚生子女等证明。”
李俏丽、梁恭智等基层干部反映,经过治理,现在政府机关索要证明已经相对比较规范,数量大幅减少,但公证、保险、银行、私企等社会机构的证明索要量很大。此外,各地治理力度、进度不一,也导致跨地区的“奇葩证明”难以禁绝。
多位基层干部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推进“互联网+”、一门式政务服务等信息共享政策,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但是,在破除各类“信息孤岛”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夹缝”给各种无谓证明留下了滋生空间。应统筹建立起全国统一、明确的、公开的审批标准和办法,取消互为矛盾、过时无效、无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审批事项,彻底消除产生“奇葩证明”的根源。(央视记者 郑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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