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消息,11月10日至12月10日,福建正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工作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住建部门做好支持配合工作。检查期间,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价格主管部门和住建部门将突出检查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八个重点行为”,对所有在售楼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同时,抽查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明码标价情况。
同时,福建省物价局将结合《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商品住房销售市场秩序巡查督查的通知》的督查工作安排,重点对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的50家在售楼盘和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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