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今年74岁、刚刚搬入新居的葫芦岛市龙港区老人郝迎生高兴地说:“我家原来住在棚户区,一栋30多年的老楼四处进风,暖气也差。可是现在,天气再冷也不怕了!”
在全省,受益于棚户区改造和货币化安置新政,像郝迎生这样当年动迁当年迁入新居、实现安居梦的棚改户不在少数。
今年,国家下达给我省的棚改开工任务为140038套,基本建成任务90925套。来自省住建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我省已经全面完成棚改任务。截至10月底,全省棚改开工140826套,开工率100.6%,14个市开工率均达到或超过100%;货币化安置10.44万户,占比74.2%;基本建成134522套,完成147.9%。
在棚改任务之外,我省还完成新增租赁补贴任务2926户,完成115.2%。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省委、省政府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今年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多次召开推进会,并成立8个督导组到各市指导推进工作,约谈进展较慢的城市主管领导,协调解决贷款资金使用问题。
同时,省直部门密切配合筹措资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争取国家补助资金46.5亿元,省财政安排资金1.9亿元。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组织申请棚改专项建设基金68亿元。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办法。国开行辽宁分行主动协助各市做好项目包装,建立绿色审贷通道,及时发放棚改贷款192.4亿元(含结转)。农发行辽宁分行对棚改贷款采取优先受理、评估、审议、配置资金,已批复棚改贷款192亿元,发放90亿元。
今年,我省全面推行政府搭建平台、开发企业让利、动迁居民购买的创新型货币化安置方式,对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74.2%,不但使大部分棚改居民当年迁入新居,还实现商品房销售近700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