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3个单位和492名党员干部履责不力被问责

2016年11月28日 08:1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贵州省纪委

  “岩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冒领群众低保金,你有没有责任?问题暴露后你主动支持、配合查处了没有?如果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你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在贵州,像镇宁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卓磊一样,因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而受到严肃约谈的党员领导干部,2015年以来,就有19121人(次)。针对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贵州省委以上率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层层开展约谈,推动履责压力传导到具体人、具体事。

  “约谈既是唤醒责任,也是严管厚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表示。

  不仅约谈奔着具体问题去,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也更加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贵州省委常委带队检查各地责任落实情况,带着信访举报、巡视监督、执纪审查等渠道发现的具体问题、具体事开展检查、督导,面对面指出问题,推动各地强化责任、直面问题、真抓真改。

  贵州省进一步细化对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洁建设成效指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明确了组织领导、作风建设、纪律审查、维护群众利益、巡视工作、宣传教育、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考核指标。此外,还通过开展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接受纪委委员监督、质询的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问责使我警醒,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有监管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地方。”因乡镇林业站发生多人集体违纪,黔南州惠水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宋运昌被追究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说。

  2014年以来,全省共对13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92名履责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省纪委分4批对1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贵州省纪委)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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