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至26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区域、山西南部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河北、山西省部分城市连续2天达到重度污染,个别城市一定时段内达到严重污染。 为应对本次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派出督查组对山西省太原、临汾市和河北省唐山市应急响应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环保部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城市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山西省临汾市,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10月1日至11月25日,临汾市PM2.5和SO2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5.9%、209%。特别是11月以来,2日至5日连续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未启动预警也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污染严重,11月1日至2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0个城市中,临汾市空气质量综合质量指数位于倒数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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