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业主可在线自主查询维修资金余额和交易明细,并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进行投票表决,实现对维修资金的全面监管。
拟立法明确过户抵押须补缴
“珠海2008年颁发的《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方式主要为一事一筹,即不事先归集专项维修资金,待物业需要维修时再筹资。但这种方式的操作难度大,严重影响了物业维修。”珠海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立槐表示,如果不及时扭转维修资金筹集难的局面,将会遗留难以解决的历史问题。
为破除瓶颈,珠海接连出台《关于做好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建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建商品房一律统一强制事先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量房可按月或一次性交存。
今年1月1日起,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缴工作正式启动,“补缴工作相当于为楼房购买人身保险,但交存情况却不太理想。”珠海市住规建局调研员朱存文坦言。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珠海市新建物业一共归集9.4亿元专项维修资金,相较之下,珠海的存量房(含老旧小区)则仅有几个小区归集的约300万元。
作为房屋安全的保险金,珠海未来将如何确保其补缴收齐?“正在审议的《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将有望通过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要求对拟过户、抵押的物业一次性补缴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朱存文表示。
物业维修资金情况定期发布
如何妥善监管并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李立槐表示,珠海物管办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四家作为专户银行监管资金,2015年2月15日后销售的物业项目以一年期存款利息的1.7倍存储,并开展了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于今年11月25日进行整体验收,并在28日上线运行。
据介绍,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可通过系统在线填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在线公示并发起业主表决。对于业主而言,则可通过系统自主查询维修资金余额、交易明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投票表决。
物业资金管理部门也将通过统计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增值等资金情况,对维修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并在系统上定期发布相关数据。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