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出台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办法

2016年11月30日 15:36   来源:央广网   孟海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坚持党内谈话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要求,日前,六盘水市出台《关于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干部约谈”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为进一步推进约谈常态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遵循和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结合六盘水经验做法,分为七章二十九条,规定约谈由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实现全覆盖。将干部约谈形式分为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四类约谈”,约谈坚持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围绕“为什么谈、由谁谈、和谁谈、怎么谈”,分别就约谈目的、实施主体、适用对象、内容及要求等进行实化和具体化,

  预防提醒谈话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少于2次;谈话需重点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询问示警约谈一般采取个别约谈方式,也可视情况与函询结合进行,须从严、审慎甄选问题线索、确定约谈对象,对主动交代违纪违规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规所得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组织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没有发现问题的,给予了结澄清。

  纠错诫勉约谈一般采取个别约谈的方式,在宣布处理决定时一并进行,要求约谈对象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检讨,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

  问责处分约谈要求在错误事实与本人见面时进行,约谈时须针对党员干部存在问题谈穿谈透谈实,使党员干部全面、深刻认识自身错误,真正体会到组织的关心爱护和良苦用心,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为保证《实施办法》落到实处,《办法》第六章还明确了约谈的一般操作程序及要求,并建立定期报告、回访复核、责任追究三项机制以确保约谈质量。同时,明确要求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或借约谈之机抹案的,严肃追究责任。

  “《办法》的实施,是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集智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力、抓常抓长,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约谈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重视、不上心、推进缓慢、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切实推动干部约谈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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