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召开的长沙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在严惩食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下,该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2016年1至10月,该市抽检各类食品12万4千多批次,合格率达98.3%。
2008年,长沙率先全国自行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建设,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2015年9月,长沙被国务院食安办纳入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第二批试点。
深化改革健全监管体系
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近年来,长沙积极整合优化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级明晰部门监管事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部组建到位,职责分工明确。
据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食安办主任郭塨介绍,目前该市共建立134个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18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组建1800名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完善了三级监管网络。
针对机构新建、能力薄弱的问题,长沙决定从2016年启动实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两年行动”,采取区县政府主导、市财政补贴的方式,两年总投入4000万元,重点加强基层监管机构的业务用房、执法检测装备、人才队伍等建设。
“我们已在117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103个蔬菜基地建立了农残检测室,134个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也将在两年内全部建立快检室。”郭塨表示,按照“市场运作、三方检测、政府购买”的模式,还将在主城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100个快检室,来强化检测技术支撑。
规范秩序严惩违法犯罪
根据民众的消费特点和反映的突出问题,2016年以来,长沙先后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十大“利剑”整治行动,重点对豆制品、米粉、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和农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等领域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校园综合治理范围,建立教育、公安、食药监、城管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岗位责任公示制度。
截止目前,该市共检查食品行业单位53490家次,打击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黑窝点522个,关停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食杂店、餐饮店345家,教育整改食品流通摊担违法行为73788起,立案查处食品及相关行政违法案件1172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0起;查扣假劣农资107吨、问题食品15.4吨、问题牲猪及产品8.8吨、违法盐产品235.7吨。
郭塨介绍,长沙市食安办已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经过多方面的努力,长沙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食品安全共治意识深入人心。”郭塨表示,将继续严格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保障他们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