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12月1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广东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严肃查处了省民族宗教委个别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问题,涉及多名厅处级领导。
该纪检组日前发出的通报显示,2015年春节前后,时任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三处副处级调研员、该委驻清远市连南县香坪镇香坪村扶贫工作组组长黄展泉,经与香坪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邓某商议后,购买4瓶五粮液、8瓶洋酒和2斤花旗参等礼品共计1.66万元,以办公用品等名义在该村扶贫经费中报销,并分别送给省民族宗教委相关领导、干部;用驻村工作经费购买烟酒共9000元,用于个人使用;还违规领取香坪村委会节日补贴和慰问金共4000元。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民族宗教委原党组成员、巡视员许广福先后收受黄展泉用驻村工作经费购买的4瓶五粮液白酒、2箱瑶山醇米酒以及村支书邓某赠送的2条中华牌香烟,以上礼品价值5040元。时任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党办(监察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扶贫办副主任凌伟建在2014年国庆节前后,在其办公室收受黄展泉送给的蓝带洋酒2瓶,共计2800元,同年,凌伟建多次在去香坪村检查指导扶贫工作期间,收受村干部所送大米、油等土特产。时任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副院长、省民族宗教委扶贫办副主任罗贻乐在2014年4月、5月期间到香坪村检查指导扶贫工作,收受黄展泉所送硬盒中华牌香烟1条价值500元;2014年底,他带领华南理工大学专家到香坪村开展扶贫工作调研期间,收受黄展泉送的2瓶轩尼诗洋酒,共计2800元;同时还多次收受村干部所送大米、油等土特产。
目前,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许广福党内警告处分。经省直纪工委书记会议审议并报省直工委批准,给予黄展泉(现已任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三处副处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处长职务;给予省民族宗教委民族工作一处处长凌伟建、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副院长罗贻乐党内警告处分;对涉案的另外1名厅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对1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厅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上述违纪款物被收缴。
(季同)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