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门山等23家景区因价格违法被罚200余万元

2016年12月06日 14:28   来源:新华社   宓盈婷

  新华社福州12月6日电(记者宓盈婷)记者6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自今年3月该省开展景区价格专项检查以来,已有23家景区经营单位27起价格违法案件受到行政处罚,实施经济制裁2943835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920917.50元,罚款2022917.50元。

  在此次通报的价格违法案件中,未按规定执行门票优惠政策的有17起。福州石竹山景区、漳州三平风景区、漳州华安土楼旅游景区、三明尤溪侠天下旅游景区、三明桃源洞鳞隐石林旅游景区等17家景区经营单位,对6周岁(含以下)儿童未执行免票,或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未执行半票优惠。

  超标准收费5起。福州天门山风景区、福州永泰白马峡谷水帘宫云天石走廊景区、福州青龙瀑布景区、厦门胡里山炮台景区等4家景区经营单位超标准收取门票。福州三坊七巷营房里停车场超标准收取停车费。

  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4起。龙岩龙硿洞风景名胜区强制游客购买导游服务费、南平天成奇峡景区强制捆绑销售门票、厦门园博园景区强制游客购买电瓶车通票和包车服务、南平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强制销售二日游半价票和强制销售竹筏联票。

  明码标价不规范1起。漳州平和三平风景区未在停车场位置标示停车收费标准。

  针对上述价格违法案件,福建省物价局责令相关景区经营单位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将督促景区经营单位整改规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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