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委会拟收紧富户政策 以腾出更多公屋

2016年12月07日 16: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为加快香港公屋轮候册流转速度,香港房屋委员会计划收紧“富户政策”,消息指出,房屋署建议公屋住户入息和资产限额放宽为四倍和91倍,但租户只要超出入息和资产“两大支柱”的其中一项,就被“踢走”,若租户拥有私人住宅物业,不论是否住满10年,同样“无得留低”。

  香港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将于本周五讨论有关建议,若获通过,明年10月1日起实施。香港房委会委员兼资助房屋小组委员郭伟强指出,新措施会增加私楼需求,甚至进一步推高租盘租金,认为港府现阶段不宜仓促执行计划。

  根据香港现行的富户政策,在公屋住满十年的住户,每两年一次向房署申报家庭入息,若入息超过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三倍,须缴交双倍租金,并于下次申报期一并申报资产;若住户届时家庭入息超额三倍,同时资产超过公屋入息限额的84倍,便须缴交市值租金,并于12个月内迁出公屋单位。

  为加快公屋轮候册流转速度,香港房委会计划收紧“富户政策”,以腾出更多公屋单位。就富户审查机制,消息人士指,房署建议富户入息水平由现时超出限额三倍提升至四倍,若资助房屋小组想宽松处理,可改为入息限额的五倍。以一个四人家庭为例,公屋入息限额的四倍和五倍分别为106,760元和133,450元,香港房委会指出,根据统计处调查,这类家庭的入息水平,在全港同类家庭分别已属最高6%和4%,相信他们已毋须公共资源补贴,所以建议“踢走”家庭入息超出四倍的租户。

  消息人士透露,香港房署计算发现,拥有资产达到轮候册入息上限80倍的公屋住户,已有能力购买香港房委会的资助出售房屋单位,包括近期推售的居屋元朗屏欣苑、沙田嘉顺苑、或将推售的“绿置居”景泰苑。房署建议,公屋富户资产水平应订为公屋入息限额的91倍,超出限额就会被“踢走”,如果资助房屋小组想宽松处理,可改为超出100倍才须迁出,以四人家庭为例,入息上限91倍为243万元。

  香港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郭伟强表示,新富户政策一旦落实,会导致公屋住户人心惶惶,因为两代同堂的家庭,只要子女出外工作,家庭入息便很容易超额,而父母一旦取得退休金,亦随时因资产“爆煲”而必须迁离公屋,但这些家庭未必可负担楼价不断攀升的私楼。他担心,在资助房屋供应短缺下,新措施会令私楼需求进一步增加,或进一步推高租盘租金,认为港府现阶段不宜仓促执行计划,应先提供出路予受影响住户,例如提供更多“绿置居”让富户置业等。

  香港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指出,基于公平原则,应收紧富户政策,但修订政策后可收回的单位数量不多,成效不彰,反而造成住户困扰,亦加重房署工作,故他不赞成现时修订政策。

  消息指出,房署又建议,如租户拥有私人住宅物业,不论租户是否于公屋住满10年,都会被“踢走”,并建议参照公屋申请资格,户籍内任何家庭成员持有物业均须迁离单位,但不适用于所有成员均年满60岁的租户以及综援户。另外,租户申报入息方式亦建议修订,消息人士透露,住满10年的租户,日后在每两年一次的申报中,除了入息外,亦须同时申报资产,若租户拒绝申报就会被“踢走”,未住满10年的租户不用申报,但房署接获举报亦会调查,一经证实持有物业,不论年期均会被“踢走”。

  香港房委会除了讨论收紧“富户政策”外,也研究划一增加户籍申请的要求。消息指,房屋署建议,公屋租户的配偶、一名已婚子女的配偶或18岁以下的子女,若申请加入公屋户籍,需同时符合“无拥有住宅物业”和修订后的“富户政策”入息和资产限额水平。

  现时公屋租户的配偶若想申请加入户籍,毋须符合“无拥有住宅物业”和“富户政策”下入息和资产限额水平,而户主的一名已婚子女的配偶或18岁以下的子女申请加入户籍,则需符合“富户政策”下入息和资产限额水平。消息人士指,公平起见,房署建议划一要求他们需同时符合“无拥有住宅物业”和修订后的“富户政策”入息和资产限额水平。

  香港房委会早前通过,向现居于公屋的一般申请者,引入一年冻结时段。消息指出,房署建议三个执行方法,包括申请表内其中一名家庭成员居于公屋,其申请将被冻结一年,但此方法较严苛,可能涉及大量个案,风险评估认为可能引起反响或挑战;第二个方法为若申请表内逾半数家庭成员居于公屋,其申请便需冻结一年,但此方法亦较繁复,而且需时较长才能执行;最后一个方法是申请表内全部家庭成员,均需居于公屋才冻结申请一年,房署评估认为此方法争议较少,但涉及个案亦相应较少,港府预计此措施可于明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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