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男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非法骗贷 5个月骗取10余万元

2016年12月08日 13: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新疆网乌鲁木齐12月7日电(耿丹丹) 仅仅利用他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号码,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在短短5个月内,利用手机分期贷款业务,骗取10余万元。12月7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西河街责任区刑警中队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和4名同伙已被抓获。

  2016年10月,西河街责任区刑警中队接到昌吉5名学生报案称,有人骗取他们的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分期贷款业务,每人贷款金额50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报案的5名学生一个月前通过朋友介绍,只要在当地某通讯产品市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分期贷款业务,就能得到300-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五名学生就通过介绍人,找到商家熊某办理了业务,分得了好处费。没想到办理一个月之后,学生们陆续接到了催款信息,逾期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5名学生找到了熊某,熊某拒不承认,五名学生随即报警。

  随后不久,西河街责任区刑警中队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贷款,民警立即联系相关受害人着手调查。经查证,发现这是一起有诈骗性质的犯罪案件,11月底,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

  经审查,熊某交代,2016年3月起,新疆开始施行手机分期贷款业务,做手机业务的熊某发现只要持有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号码,就可以申请小额贷款,于是就动了歪脑筋。今年7月,熊某伙同其他4人开始策划诈骗,利用同伙骗取一些学生和低收入人群贷款,分取他们少量好处费,套取贷款公司的钱,而同伙则可以分到1000-14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起冒用他人信息非法骗贷的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已核破案件15起,涉案价值10余万元。

  目前,以熊某为首的5名诈骗团伙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此类诈骗行为,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范,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易泄露个人身份信息。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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