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立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

2016年12月10日 16:18   来源:中安在线   

    为推进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脱贫成效真实可靠,我省建立独立、公正、规范的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安徽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办法》也于本月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是指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扶贫办、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省内高等院校,对各地开展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监测评估和分析研判。

  监测评估分年中监测评估和年末监测评估,年中监测评估以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年末监测评估以脱贫成效真实性为重点。

  监测评估单位为省内师资力量雄厚、在校生规模较大、社会责任感强、参与监测评估工作积极性高的全日制本科院校。监测评估人员由教师、学生干部、在校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组成,其中教师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监测评估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监测评估对象为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中年度拟出列的贫困村和拟脱贫的贫困户。监测评估内容包括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情况;到村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监测评估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逐村逐户核查、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

  《办法》明确,监测评估单位必须独立完成监测评估任务,并对监测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监测评估人员要严格遵守监测评估工作纪律,不得提前向调查对象透露调查信息,不得接受被监测评估县(市、区)、乡(镇)、村提供的宴请、土特产品以及其他影响监测评估结果真实性、公正性的活动。

  各县(市、区)、乡(镇)、村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监测评估人员开展进村入户调查,不得干预、阻挠监测评估人员独立开展工作。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手段,影响监测评估工作正常进行。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据了解,监测评估结果将作为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我省将根据监测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县(市、区)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同时,对监测评估中总结出来的典型经验予以推广。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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