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获批设立
广州日报讯(记者刘畅)昨天,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议案,批准设立“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据了解,依照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将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一并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将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记者现场获悉,目前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辖区内,前海人民法院已经设立,还设有蛇口港公安分局、招商派出所、蛇口派出所等公安机构。相应设立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是健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司法体系,营造自贸片区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保障自贸片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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