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枣庄市市中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副主任陈某某涉嫌贪污一案,日前已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向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枣庄市市中区市民刘先生去领取养老金时被告知无法领取,而且,他之前缴纳的养老金也都莫名消失。早在2014年3月27日,刘先生已在市中区某银行将补缴的养老金转到了枣庄市市中区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副主任陈某某指定的账户,“当时他给的那个银行账号是他个人的账号。我一共补缴了18年的养老金,从1996年到2013年。等到我今年去查社保账户的时候,才发现账户里仅有六七千块钱,其余的钱不翼而飞。”
像刘先生一样,众多补缴养老金的市民都按照陈某某的要求,把钱打到了陈某某的账户上,并且市民也可以拿到盖着社保处红章的养老保险手册。但2015年4月,陈某某突然“蒸发”了,同他一起“蒸发”的还有市民的保险金。市中区劳动保险事业分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齐鲁晚报记者采访时说,“陈某某有糖尿病,已经很长时间没来上班了。2015年4月,他请假说是到外地去看病,后来就下落不明。当时单位联系他也没有联系上,后来才知道他用个人账号收了个人的养老金。”
枣庄市市中区多户居民养老保险“蒸发”后,大批在枣庄市市中区办理养老保险的居民前往养老保险办理机构,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状况。随后,“蒸发”养老保险金的经办人陈某某被通缉。
据了解,2005年至2015年4月,陈某某在担任枣庄市市中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收取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金过程中,采取收不入账、填写虚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缴费记录等方式,侵吞、骗取1003人养老保险金3800余万元。
12月21日,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最新消息,陈某某因涉嫌贪污,日前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向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