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规划》明确,城乡贫困残疾人2018年全部实现脱贫。
目前,山东省170多万残疾人,还有27.39万尚未脱贫,为此,《规划》提出,2016-2018年,按照40%、40%、20%的年度脱贫进度要求,进一步推动贫困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基本住房、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得到制度性保障,确保城乡贫困残疾人于2018年全部实现脱贫。《规划》提出,将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农村残疾人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减半交纳或者免交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
根据帮助残疾人脱贫的任务目标,未来几年,将争取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超过8.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都达到9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达到100%。《规划》将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范围,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适当增加搬迁补偿金。
残疾人多数行动不便,尤其是农村残疾人找工作更加困难,借助互联网创业增收成为趋势。未来几年,计划每年培养1000名残疾人电商扶贫带头人,广泛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脱贫,在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备购置、小额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扶持。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