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纪委获悉,某国有企业下属二级单位的党委书记为儿子操办婚宴时,邀请了除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收受礼金9800元,还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服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5岁的潘某某是一名党员,现任某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2016年5月28日,该集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潘某某正在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办案人员介绍,经核查,当日中午的婚宴由男女双方合办,共31桌酒席,其中潘某某作为男方有16桌。参加婚宴的除亲属外,还有31人是潘某某曾经工作过单位的同事(包括14名已退休人员),潘某某收受礼金9800元。这些同事当中,还有4人在现场参与接待,潘某某未收受他们的礼金。
“潘某某违规为其子举办婚宴,犯了两个错误,一是邀请亲属以外的31名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9800元,二是让4名下属在现场负责接待,构成了利用职务资源错误。”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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