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四类奖项 最高奖励百万元 科技杰出贡献奖奖励翻倍
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西部科技中心,为奋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夯实科技支撑,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再添自然科学奖、技术引进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国家科技奖励配套奖四类奖项,最高奖励金额达百万元。
昨日,市科技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点击查看《办法》)及《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后的科技奖励体系形成了支持我市产业发展中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较为全面的激励体系。
增设四类奖项 实现基础研究技术转化全覆盖
为强化基础研究在我市建设西部科技中心中的地位和作用,《办法》增设自然科学奖。自然科学奖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开展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强化我市在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颠覆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地位。自然科学奖不分等级,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
同时,为打破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推动我市产业技术创新,《办法》增设技术引进奖。技术引进奖鼓励企业引进世界先进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提高我市企业创新能力。技术引进奖不设等级,每次奖励项目不超过5个。
为助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办法》增设国际科技合作奖。国际合作奖不设等级,每次奖励单位或个人不超过5个。
《办法》还将原《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高科技成都建设的决定》中有关“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承担单位课题组人员(第一获奖者)按1∶1配套奖励”的要求,固化为成都市科技奖励项目,增设国家科技奖励配套奖。
国家科技奖励配套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承担单位课题组人员或第一获奖者的在蓉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给予配套奖励。
此外,《办法》将“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进奖”更名为“科技成果转化奖”。“更名之前的‘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进奖’主要表彰第三方机构,而‘科技成果转化奖’使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科技人员都参与到这之中来。”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法》对成果转化推进奖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成果转化活动,着力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科技杰出贡献奖奖金百万 六类奖项一年评一次
为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激励,激发全市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办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奖励金额,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
《办法》将科技杰出贡献奖由5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奖由20万元提升为30万元;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由16万元提升为30万元,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由8万元、4万元、2万元提升为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在增设的奖项中,自然科学奖为30万元;技术引进奖为30万元;国家配套奖分别给予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奖励1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第一获奖者按1∶1配套奖励,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的课题组人员按1∶1配套奖励;国际合作奖不发放奖金。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评奖周期。其中,科技杰出贡献奖和自然科学奖评奖周期为两年一次,其余六类奖项为一年一次。值得关注的是,成果转化奖评审周期由原《办法》中“两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
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类奖项由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分专业领域进行评审,其中一等奖和特等奖还会进行现场考察和答辩,各类奖项都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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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昨日开始申报
昨起,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开始申报。此次科学技术奖共设8个奖项,最高奖励金额为100万元。
推动我市重大科技体制改革、重大科学基础研究、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及通过科学技术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可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日期截至4月30日。
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设科技杰出贡献奖、成果转化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引进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和国家科技奖励配套奖八类奖项。其中,科技杰出贡献奖奖金数额为100万元,国家配套奖给予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奖励100万元,此两项奖项的奖金金额,为此次市科学技术奖奖金金额最高。(记者 缪琴 宋妍妍)
原标题:《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昨发布 新增四类奖项 最高奖励百万元 科技杰出贡献奖奖励翻倍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