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再出“利好”:从昨天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将在上海自贸区实行“审批改备案”试点,国内消费者有望在第一时间用上全球最新上市的化妆品。
1月中旬,国家食药监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称,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公告明确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凡从上海浦东新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备案管理在管理方式上作出了创新安排,将原有的准入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境内责任人按程序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备案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产品备案后,监管部门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罚。
此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的施行,是在“证照分离”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2016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提出,就116项行政审批事项从诚信管理、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等方面着手,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制定从当时起至2018年12月21日的期限,调整六大类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就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今年2月22日,上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改革试点办公室在上海自贸区保税片区正式揭牌。实施备案管理后,相关部门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较以往的审批周期大大压缩。这将为企业节约更多时间成本,国内消费者也有望同步体验国际最新款的普通化妆品。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