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的“制度红利”效应

2017年03月07日 17:18   来源:澎湃新闻网   

  (原标题:上海自贸区的“制度红利”效应)【编者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由贸易区”或“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2013年9月29日正式成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2014年1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

  上海自贸区运行迄今已满三年。已有大量研究从建设背景、运行基础、主要成就和政策效应等方面对上海自贸区进行了多角度的定性分析,尚缺乏准确和客观的定量评估。在以下文章中,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殷华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研究员高维和两位学者考察了上海自贸区成立三年来对上海市GDP、出口、进口、固定资产投资这四项主要经济绩效指标的影响。

  该文的研究结论是:上海自贸区建成三年来,推动上海市GDP增长率提高了1.89%,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长11.02%,出口平均增长2.95%,进口平均增长13.28%。简而言之,“上海自贸区建设显著促进了上海市GDP、出口、进口和投资增长,自贸区扩区后 制度红利 外溢效应更加显著,并且具有长期促进效应”。

  期待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灿烂明天。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改革开放由浅入深、逐步深化,是一个摸索、试验和积累合理制度的过程,是一个渐进性制度创新的过程。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渐进改革开放的起点,率先大胆尝试新的经济制度与管理体制,在推动地区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成效,并将成功经验推广至全国。

  在经济“新常态”下,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文简称“自贸区”)建设是中国新一轮开放和制度创新试验的前沿,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又一新探索,承担着深化改革、探索新路径的重任,根本任务是以开放倒逼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推动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自贸区建设的核心定位依旧是“先行先试”,探索新的增长路径,但与经济特区有着本质区别:不再是中央向地方输送的政策洼地,而是以制度创新代替优惠政策,致力于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新制度体系,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制度创新是经济持续增长的根本来源。中国经济过去高速增长,最重要的贡献来源于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变革引起的资源重新配置。制度设计的有效调整和质量提高,可以使得交易费用和生产成本显著降低,产出效率得到倍增,此即“制度红利”效应。那么,作为新一轮制度创新与经济增长的探索,自贸区建设是否产生了显著的“制度红利”效应呢?

  上海自贸区(官方名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3年9月29日最早设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至2014年12月28日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迄今已建设运行三周年,准确和客观评价其对上海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对下一步更加有效地开展和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以及自贸区的可复制、可推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已有大量研究从建设背景、运行基础、主要成就和政策效应等方面对上海自贸区进行了多角度的定性分析,尚缺乏准确和客观的定量评估。鉴于此,本文在梳理上海自贸区运行特征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计量模型构造上海市的反事实经济绩效,并对比上海市的真实经济绩效,考察了上海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GDP、出口、进口、固定资产投资这四项主要经济绩效指标的影响。(所谓反事实经济绩效是指,假定上海没有设立自贸区情形下的经济绩效。)

  二、理论与特征事实

  制度创新之所以能推动经济增长,是因为制度的变化具有既改变收入分配,又改变经济中资源使用效率的潜在可能性。上海自贸区致力于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新制度体系,以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力的产权保护和高效率的政府等。自贸区内完善的市场机制和优质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红利”外溢效应,以及自贸区内形成的各项成熟经验的复制和推广,将有效带动上海市的经济发展。

  第一,投资管理制度降低了外资准入门槛,总部经济和外商投资将进一步向上海集聚。总部经济具有税收贡献效应、连锁投资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劳动就业效应和城市极化-扩散效应,这六大效应将极大推动城市的聚集和进一步发展。外商投资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能够带来大量资本,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第二,贸易监管制度提升了通关便利化程度,有利于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提升进出口系统效率,降低企业的行政管理费用;有利于营造宽松开放的贸易环境,促进商品和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增加贸易规模。

  第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核心在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核准制、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以政府主导经济转型发展的模式,重新界定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放松管制、强化市场机制的力量,将激发市场活力与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上海自贸区建设三年来,着力推进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四个领域的制度创新,详见表1。

  通过四大领域的制度创新,上海自贸区在各个方面成效显著。表2显示,2013年至2015年期间,上海自贸区各项经济指标均呈增长趋势,扩区后效果更加明显。工业总产值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后的一年略有下降,但扩区后几乎翻了7倍。自贸区创新投资管理制度,吸引了大批企业入驻,2014年新增企业数11440家,比2013年增加了近2倍;扩区后又新增18269家企业,增长了60%。大批企业入驻同时带来了大量的资本,其中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从2013年的853.62亿元增至2014年底3329亿元,增加了近3倍;扩区后增至9078亿元,增加了近2倍。外资合同金额从2013年的19.09亿美元增至2014年的118亿美元,增加了5倍;扩区后增至396.26亿美元,增加了2倍多。金融创新制度有序推进,扩区后推出金融改革40条具体措施,启动了自由贸易帐户外币服务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从2014年的9741个增至2015年的44168个,增加了3倍多。

  三、实证分析结果

  前文关于上海自贸区运行特征的事实描述表明,上海自贸区建设在新增企业、外资引入和产出增长等方面成效显著。为进一步评估上海自贸区建设是否对上海市经济发展产生了影响,即上海自贸区建设是否产生了“制度红利”外溢效应,本文运用政策评估计量模型,基于地区间经济发展的相关性,构造了上海市的反事实经济绩效。对比真实经济绩效与反事实经济绩效,两者的差异即可反映上海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GDP、投资、出口和进口的影响。所有经济绩效指标均经过相应的价格指数进行了调整。

  表3报告了上海自贸区设立前,模型预测结果对已有数据的拟合情况。一般而言,模型预测数值与实际数据越接近,说明模型对现实经济的刻画越准确。表3显示,本文模型能够非常准确地拟合实际经济数据,进而能够较好的刻画上海市经济特征,从而能够准确评估上海自贸区设立后对上海市经济绩效产生的影响。

  在模型预测准确的基础上,本文基于该模型测算出自贸区设立后上海市的反事实GDP,并与上海市的真实GDP进行比较,具体结果报告于表4。投资、出口和进口的估计结果见表5。表中最后一列数值即为真实值和反事实值的差值,直接反映了上海自贸区设立后对上海市经济绩效的影响大小。

  表4显示,上海自贸区设立后,上海市的真实GDP增长率在各个时点均高于反事实GDP增长率,其差值的均值为1.89%,即表明上海自贸区建设推动上海市GDP增长率提高了1.89%。

  进一步地,本文发现,自贸区设立后的2013年第四季度(2013:Q4)至2014年第四季度(2014:Q4)期间的差值均值为1.81%,而2015年第一季度(2015:Q1)至2015年第四季度(2015:Q4)期间的差值均值为1.99%,高于前一期间的差值均值。2014年第四季度(2014:Q4)正是上海自贸区扩区的时间分割点,意味着自贸区扩区后的“制度红利”外溢效应更加显著。扩区后的上海自贸区涵盖了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以及世博园区,由于新片区集聚了大量金融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以及各类科技创新企业,因此扩区后的自贸区跳出了原有的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范围,使其试验功能和制度创新效应进一步扩大。

  表5显示,上海自贸区设立后,各经济绩效指标的真实值均高于反事实值。具体而言,上海自贸区设立后,分别使得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长了11.02%,出口平均增长了2.95%,进口平均增长了13.28%。自贸区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不干预”的贸易监管制度,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货物状态监管试点扩大到保税区所有物流企业,显著提升了进出口系统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行政管理费用,进口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减少了41.3%,出口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减少36.8%,企业物流平均成本下降10%。通关便利化程度的提高会显著促进贸易交易量,因此,上海自贸区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显著促进了出口和进口的增长。

  最后,本文通过一个简单的时间序列模型对出口增长率的真实值与反事实值之间的差值进行建模,并计算出长期效应。结果发现,上海自贸区建设对上海经济具有显著的长期促进效应。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旨在定量评估上海自贸区建设对上海经济发展是否产生了影响,影响有多大。研究发现,上海自贸区建设显著促进了上海市GDP、出口、进口和投资增长,自贸区扩区后“制度红利”外溢效应更加显著,并且具有长期促进效应。

  作为改革开放的深化,上海自贸区设立的目的在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形成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推动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如何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取得的这些成功经验?本文认为,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同时兼顾难易程度和地区差异。

  时间维度上,复制推广可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技术上易操作的制度创新可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例如:贸易监管制度中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的措施,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卡口智能验放等具体措施,可率先在全国内复制推广。涉及法律法规、金融安全等层面的制度创新可在条件成熟时复制推广,例如:投资管理制度中“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属于重大事项改革,涉及到我国相关外资法律的修改,需在相应法律完善后复制推广。

  空间维度上,首先,复制推广应根据各地的区域优势推行。具体而言,沿海地区的对外贸易、营商环境和政府效率较为发达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贸易监管、投资管理等制度创新可先由这些地区复制推广,能较快实现经济成效,然后再向中西部地区分梯队推进。其次,复制推广应结合各地的发展战略推行。以目前刚获批的7家自贸区来看,辽宁自贸区的复制推广应与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战略相结合,湖北自贸区的复制推广应与长江经济带战略相结合,重庆、四川自贸区的复制推广应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相结合。

  (本文原刊于《财经研究》2017年第2期,原题:“自由贸易试验区产生了“制度红利”效应吗?——来自上海自贸区的证据”。略去参考文献,由作者对原文进行较多简化和改写。涉及计量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实证结果与稳健性检验的内容请参考原文。经授权刊用。)

  (原标题:上海自贸区的“制度红利”效应)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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