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津冀三地出台首个环保统一标准)
京津冀三地在统一环保标准上迈出了第一步,目标锁定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推动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4月12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共同制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对生产、销售、使用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从而减少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
北京市环保局称,《标准》为首个三地统一的环保标准,有助于探索三地环保标准协调趋同的路径。在《标准》公布执行以后,保守估算将减少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VOCs排放量20%以上。
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骆建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在大气污染治理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控制方面已做了十几年的治理工作,短板是VOCs,京津冀三地首先从重点领域入手,将起到较好的控制效果。未来统一区域、流域的环保标准将成为一大趋势。
将满足最严VOCs标准
VOCs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的重要前体物,空气质量改善不仅需要降低PM2.5浓度,同时还要降低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会二次转化生成PM2.5的气态前体物。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使用量快速增长。以建筑类涂料为例,2000年全国建筑涂料产量为56.3万吨,2015年增加到516万吨,增长了8倍。其中的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粘剂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物,已成为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排放源之一。
本次公布的《标准》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涵盖种类全面,包括外墙涂料、内墙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北京市环保局介绍,对比国内外情况,本标准限值基本上为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中最严格的要求,与国际相关标准水平基本相当;同时,根据近年技术水平的提升情况,进一步加严了溶剂型建筑类涂料VOCs含量限值。
同时,《标准》明确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统一了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要求在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所规定的产品,除原有产品说明外,需要在包装标志上补充标明产品类型和用途、产品所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及推荐的稀释溶剂和稀释量。
三地环保标准趋同迈出首步
据了解,《标准》的实施将主要由三地的工商、质监、住建等部门协同组织,强化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同时,财政部门也将在绿色采购目录中执行此项标准。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环保局介绍,根据京津冀现有技术条件和管控要求,经三地共同协商决定将《标准》制定为首个三地统一的环保标准,探索三地环保标准协调趋同的路径。
根据《京津冀协同规划纲要》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扩大区域生态空间。重点是联防联控环境污染,建立一体化的环境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清洁水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谋划建设一批环首都国家公园和森林公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骆建华认为,京津冀地区环保标准统一是一体化的要求,意味着环境标准上将设置统一门槛,更加体现公平性。“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本来就是一体,区域内三地的空气质量相互影响,(京津冀)将来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上也将逐步统一。”
骆建华建议,将来无论是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是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都应该进行统一,以保证区域和流域的公平性,也能够有效防止污染企业搬迁带来的污染转移。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