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7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等宏观经济数据。据统计,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8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
资料图:执行案款发放仪式现场。张一辰 摄
——居民收入情况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8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86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0元,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6067元,增长6.7%(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700元,增长6.7%,是平均数的8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060元,增长7.1%,是平均数的78.9%。
按收入来源分,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084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9%;人均经营净收入1280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8%;人均财产净收入583元,增长6.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1%;人均转移净收入1237元,增长11.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
——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796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387元,增长7.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21元,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535元,增长4.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0%;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03元,降低0.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4%;人均居住消费支出978元,增长8.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0.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77元,增长3.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645元,增长12.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480元,增长13.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0%;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352元,增长15.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3%;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27元,增长10.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