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新考的资格证去年已取消 主管部门:不会作废

2017年06月09日 11:00   来源:广州日报   陈家源

  儿子今年花300元报名费考取的“服装制作工”证,竟是国务院去年底就已取消的资格证书,这让汕头某中职院校的学生家长李先生(化名)傻了眼。

  更令他不解的是,既然是已取消的证书,为何学校还会组织学生报考,而证书上又为何会有汕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盖章?究竟真相如何?近日记者实地采访求证。

  家长质疑:

  学校组织考“过期”证书

  李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称,其儿子是汕头市某职业技术学校二年级学生。前几天儿子拿了一个“服装制作工”的证书回家,称是学校今年3月组织报考的,每人交了300元。李先生拿着证书一看,发现“这个证书是作废的,国家规定不能再考这个证书”。李先生称, “这个证书上的服装制作工是国家去年底就规定取消了的,是为了减轻大家的就业负担”。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2016年12月8日,中国政府网上确实公布了一份《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提到,“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记者在国务院取消的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看到,针对裁剪缝纫人员进行水平评价的“服装制作工”确为其中一项被取消的项目。李先生因此质疑,既然国务院去年底已规定取消,为何学校还会组织学生缴费考取这一“过期”证书,学校是否存在乱收费的嫌疑?

  求证一:校方是在乱收费吗?

  校方回应:组织考试因承诺“双证书” 是自愿报考

  究竟学生家长所言是否属实,记者致电该校黄姓校长。黄校长否认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我们是按上级部门的文件办事”。她称,国务院去年底公布了决定之后,今年初广东省人社厅还下发了一份“补充文件”,要求各学校要做好服务学生的后续工作。对于招生时向学生承诺“双证书”的学校,仍可根据学生意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

  黄校长告诉记者,由于该校招生时已向学生承诺可获得“双证书”,即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可向学生提供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机会。

  黄校长也提到,学校考试前半个月还组织老师对学生进行培训,也将国家的政策提前告知学生,让他们决定是否参加考试。“我们这一届有60多名学生,最终报考只有30多人,所以并非强制要求报考。”黄校长称。

  至于家长担心的证书已“作废”的情况,黄校长也予以否认。“既然参加政府承认的考试,且有人社部门的盖章,用人单位就会承认这一证书,不存在证书作废。”黄校长也呼吁,学生家长如有疑问可直接到学校咨询,学校会解答他们的疑惑。

  求证二:拿到的证书还有效力吗?

  主管部门: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不会作废

  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词,记者近日来到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证此事。该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务院的决定下发后,人社部颁发《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在今年1月20日转发部文件并提出执行意见。

  该负责人称,汕头市严格执行部、省文件要求,截至4月30日,全面停止国务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事项的鉴定考核。另一方面,继续做好按“双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鉴定考核的后续工作,在国务院决定出台之前按“双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考。

  汕头市人社局也表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取消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作为持证者水平能力的证明,不存在已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作废”这一说法。(文/图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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